7日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發佈公告稱,經批准,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5號、56號、57號、58號,及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61號、62號暫停實施。
9日,商務部發佈公告,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,2024年第46號(《關於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的公告》)第二款暫停實施。 據瞭解,上述暫停實施的多項分別涉及:對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、對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、對部分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、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、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、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