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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5-17
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第VI章第2条规例─载货集装箱的总重量验证新规定
简介

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第VI章第2条载货集装箱总重量验证的修订已于2014年11月第94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并于2016年7月1日全球生效。
该修订要求集装箱被装载上适用于《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第VI章的船舶前,必须完成强制性的集装箱总重量验证。虽然此修订包含了一些豁免(滚装轮船等),然而绝大部分的出口载货集装箱将受此新条例监管。
详细资料可参考海事网页 http://www.mardep.gov.hk/hk/pub_services/ocean/miss_vgm.html